第02版:二版

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

患精神疾病期间签订合同无效

本报讯(记者 杨叶梅 通讯员 陈戚波)近日,袁某家人向区社会治理中心送上一面“公正调解暖人心 化解矛盾护和谐”的锦旗,对中心调解员公正调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弱势人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了解,自2005年起,袁某被医院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此后一直未愈。2021年6月,袁某在家人不知情情况下与我市一家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当场支付10万元首付款。袁某家人发现大额资金支出情况后,多次询问袁某,才得知其用于买房了。

袁某家人认为,袁某在患精神疾病期间明显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其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他们多次找该房产公司协商解决退房事宜均遭拒绝。无奈,袁某家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5月,区社会治理中心受理该案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流转指派简易民商事诉调团队调解员薛洪民负责调处。鉴于此案的特殊性,调解员充分运用“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策略,多次向被告房产公司沟通释法。经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于日前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房产公司退还已收购房款10万元。基于袁某病情现状和从保护角度出发,调解员还建议袁某家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袁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明确其监护人。

2022-08-08 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57135.html 1 3 患精神疾病期间签订合同无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