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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研究信用治理智能化、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路径,是普陀谋深做实现代社会治理新样板的重要现实选择。

一、调研背景

2021年6月,共同富裕示范区正式落地浙江,赋予浙江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探路的使命。为深入贯彻“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要求,普陀迫切需要凝心聚力,通过不断创新深化社会治理模式,努力把社会治理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的全局胜势。

当前,普陀在社会治理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部分数据难以跨部门和跨层级共享,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治理的合规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表明,创新“信用+”治理体制,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推动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是推行社会治理先行示范的重要举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普陀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也阐明了“全力建设信用普陀,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综合治理,建立个人诚信守信激励机制,建成具有普陀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聚力县域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一环。

二、普陀“信用+社会治理”现状

(一)信用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建设成效

1、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强化信用关联规则运用,按照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设置不同的“双随机”抽查比例,今年上半年全区应用信用规则任务数108件,应用率达97.22%。完善纳税领域信用监管,为区内9698户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最终评出A级纳税人636户,上半年已有15户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事项办理、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享受便利。率先全市成立普陀油气贸易企业服务中心,实施诚信准入报备,企业信息录入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定期抽查、评估、考核和通报。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为社会治理的广泛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

2、社会失信治理成效突出。着力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兜底化解,今年上半年累计受理调解、诉讼、仲裁等各类案件188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4.15%;累计诉讼立案87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08%。常态化开展欠薪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现民商事案件立案数四连降。加大对社会保险领域重复领取人员、丧失领取资格人员的排查、稽核、追讨和处罚工作力度,保证社保基金发放的严肃性和企业群众申报的信用性。加大失信执行惩戒力度,上年度共限制消费2024人,限制出境494人,纳入失信929人。各领域失信治理坚守了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保障了社会治理的实施效能。

3、社会诚信氛围显著提升。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普陀”金名片,目前在东港凯虹广场已建成“放心消费商圈”“阳光餐饮”综合体、“化妆品放心商场”。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2021年在全市首创“自在购+幸福购”信用应用场景,共发放总额50万元的“优信幸福券”2万张。发动企业参与“百企亮信用”活动,推动展茅街道积极开展信用示范街道创建,持续深化杉杉·普陀天地、沈家门海鲜夜排档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已有百余家商铺被授予市“诚信经营示范店”荣誉称号。丰富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了“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能够以“信用+”破解的社会治理困境

1、远洋渔业纠纷易发。普陀依海而筑、靠海而生,渔业一直以来是普陀的传统支柱产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普陀约有远洋渔船360艘,远洋船员近万人,作业海域涉及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公海等海域。随着渔船规模和捕捞能力迅速扩大,近年来海上纠纷多发易发,海难风险随之增大。为提高船上作业安全程度,降低事故风险处理成本,最大限度减少远洋渔业纠纷,可以借助信用监管嵌入船员管理为切入口,探索陆地社会治理模式向远洋延伸。

2、矛盾化解手段传统。目前社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劳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矛盾纠纷多发,进一步影响了普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对如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提出了新的课题。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政策,企业信用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招投标、行政审批、荣誉申请等与企业生产息息相关的环节,考虑将信用融入“四调合一”调解模式,可以有效利用信用制约企业,预防矛盾产生。

3、乡村治理难度加大。浙江省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定位要求,以率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大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现阶段,仍存在村民参与自治意愿不强、遇事找法的观念不够深入人心、基层治理数字化模式应用不广等问题。随着“四治融合”的治理理念逐渐成为基层工作者的共识,信用治理有效融入“四治治理”,是打好“四治”协同发力组合拳,创新“四治融合”实现形式的重要途径。

三、“信用+”助推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按照“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理念,着力构建具有海岛特色的“2+3+N”信用治理融合体系。围绕“两大重点领域”和“三类基层治理载体”,充分发挥信用在全面数字化改革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多层次的信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应用场景。

(一)探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远洋渔业行业监管体系

1、制定船员诚信分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设置船员诚信分,包括个人诚信分(40%)和行业诚信分(60%)两部分。个人诚信分由激活的“舟山市个人诚信分”分值按比例直接换算;行业诚信分则要求船员就诚信提交入职档案信息、遵守船公司相关制度、船上安全作业等事项作出承诺;若作出承诺后有相应不良行为发生,则扣除该项分值。船员诚信分按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级。

2、搭建远洋渔业行业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集船员信用档案管理、信用评价管理、信用查询与展示、信用应用场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需求,在行政审批、市场管理、行政检查、交易管控、评优评先等事项中,将船企自身信用情况和诚信船员占船企的比重作为参考依据统筹考虑,从而推动船企不断优化内部人事管理,有效降低海上作业风险。

3、创新“信易+”场景应用。结合省市“信易+”应用场景建设要求,开拓远洋渔业领域“信易贷”“信易聘”“信易医”“信易购”等服务,为诚信船员提供丰富的信用激励,促进船员遵纪守法、安全生产。一方面,船企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完善合理的待遇激励机制,对诚信船员予以招聘优先录用,适度提升其享受的企业待遇;另一方面,通过政银协作,可对诚信船企、船员实施专项信用贷款等市场化激励。

(二)创新实施以信用为辅助的矛盾纠纷化解治理体系

1、成立“信用+调解”委员会。组建包含司法局、信用办、工商联等部门的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社会征信机构选聘高级信用管理师,从律师队伍优选资深律师,从重点企业筛选知名企业家组建专业化队伍开展信用调解。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从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信用融入调解全过程,引导企业讲诚信、守合同、提效率、降费用。

2、创设信用调解“四步工作法”。第一步,信用提示,就案件证据真实情况签订承诺书,生成信用效力;第二步,信用警示,对被申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解的,告知失信风险及后果;第三步,信用公示,对经调解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方,将有关失信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公示;第四步,失信惩戒,对经司法确认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主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发起联合惩戒。

3、组建临时“行调联合体”。为充分发挥信用调解有效性,推动信调委与产生矛盾纠纷较多行业领域的调解委员会对接联动,聚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债务纠纷、工资拖欠等矛盾纠纷。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方案,并由信用管理师结合当前国家信用政策,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失信行为引起的不良后果。以不伤和气、手段灵活的方式,及时高效化解纠纷。

(三)数字赋能“三类载体”,实施差异化信用治理

1、信用赋能乡村善治。以全省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村——展茅街道黄杨尖村为对象,在现有数字化应用“普惠积分”的支撑下,探索在村社网格层面设置一整套村民信用积分规则。村民参与村务、义务献血、志愿活动等日常守信行为都会形成积分,并实现积分兑换、评优评先、信贷优惠等个性化场景应用,推动村庄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对不遵守村规民约、乱扔垃圾、违反公序良俗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则不予赋分。同时,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定期开展信用示范镇(街道)、信用示范村(社)、信用示范户评选活动,深厚乡村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建成“四治融合”海岛多元治理体系。

2、信用赋能社区自治。以省级未来社区为试点,通过信用积分赋能九大生活场景数字集成服务,打造自治活力迸发、自治效能提升的海上花园未来社区典范。一是构建社区主体信用评价赋分机制,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情况纳入加分项,对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等失信行为予以扣分;二是建立服务换积分、积分换服务的双向激励机制,重点推动停车租赁、居家康养、远程教育等“信易+”应用场景,引导社区主体守法守信,提升其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进一步打响“老杨新居民调解室”品牌,鼓励吸纳更多热心的新居民代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3、信用赋能商圈智治。围绕省级智慧商圈试点打造,在“诚信经营示范街区”的基础上完善“信用+放心消费”“信用+阳光餐饮”应用体系,利用多部门联合监管力量,针对商圈内酒店、餐饮等重点主体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实时监管,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探索实施商圈码(展示商圈信用商户、特色餐饮等)和商户信用码(展示商户证照信息、承诺书、信用等级等),实现扫码亮信、地图精准定位和一键导航;同步开通消费者评价功能,评分纳入商户评价指标体系,信用较好的商户可在物业费用减免、固定车位奖励、融资贷款等方面享受优先扶持,以此提升商户诚信经营自律性及消费者体验满意度。

(四)信用治理融合体系的保障措施

1、完善信用智治规范化、法制化支撑。在全面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进一步梳理基层治理中涉及的信用激励惩戒需求,统筹考虑将基层自治措施通过立法途径予以规范。在推进信用与治理融合方面确保信用应用有法可依、有据可参,有效避免信用泛用、滥用。秉承保护原则对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逐级修复、梯次退出,推动失信主体自觉守法遵纪、守信崇德。

2、实现数据全面采集与有效应用。加强数字赋能社会治理的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大力推动资源整合、部门联动、网格升级、数据运用和机制创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141”体系有效承接“1612”体系,以数据共享实现应用与业务的综合集成。打造嵌入社会治理各个环节领域的信用子场景,通过业务关联分析向部门推送个性化信用数据,为实施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提供便捷通道。

3、培育讲信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创新诚信文化宣传活动的方式和载体,把诚信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舆论宣传监督网络。选择诚信缺失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诚信宣传月”等与诚信文化主题相关的公益宣传活动,努力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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