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宇翔 刘旭日 记者 刘珈伶)近日,普陀警方侦破一起利用留抵退税政策实施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涉及税款79万余元。据了解,该案为浙江省首起骗取留抵退税案。
留抵退税即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支付购买原材料等成本费用时会附带支付增值税款,该税款作为流转税,在企业对外销售时,将税款流转给下游购买方。为了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回笼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留抵退税政策,以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直接向国家骗取税款。
今年5月,普陀公安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排查时,发现浙江某能源公司存在骗取留抵退税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警方立即对该企业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展开调查,并于当月立案侦查。
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掌握到浙江某能源公司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与上海某公司、四川某公司及山东某公司的交易中,无相关凭据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并通过价格倒挂产生留抵税额132.8万元,并于2021年5月份办理留抵退税79.7万元。
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普陀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及税务部门协助下,分别赴上海、北京等地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打掉这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犯罪团伙。
目前,普陀警方已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