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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促进文旅行业稳进提质恢复发展

我区推出9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本报讯(记者 陈璐瑶 通讯员 陈洁琼)近日,区文广旅体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普陀区文旅行业企业稳进提质恢复发展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文旅惠民、金融支持、推介宣传、稳岗补贴、助企纾困等方面重点发力,旨在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促进我区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措施有效期限暂定为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加大力度促进文旅消费

“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文旅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和影响,近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想方设法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已经刻不容缓。”区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说,《措施》已明确,积极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在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普陀区内(不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限上住宿餐饮企业、等级民宿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发放60万元文旅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同时,加大文旅市场开拓力度,按照应展尽展、全力促展原则,积极组织普陀文旅企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文旅博会、展会等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免去其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并利用“嗨普陀”平台和“舟山普陀文旅”新媒体矩阵做好文旅企业对外宣传营销。

旅行社“引客入普”给予奖励

《措施》提出,为鼓励旅行社“引客入普”,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旅行社组织市外团队游客总计达2000人(含)以上来普陀旅游且至少在普陀区(不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内住宿2夜的,按每名游客10元对旅行社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每家旅行社最多不超过30000元。同时,积极推动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符合暂退质保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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