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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坚持严管严治,以更高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省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出台加强自身建设意见和议事会议规则并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上走在前、作表率。大力弘扬“严细深实”作风,深入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任、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认真选树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严格自律的示范标杆,52个集体、124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陈刚、叶云仁等先进典型。

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围绕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能战能胜,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律部队。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细化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全流程工作规范,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全面提升能力素养,把“在课堂学”和“到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学”紧密结合起来,依托杭培中心等教育资源,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锻炼,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全面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绩实干选人用人,完善履职评价机制,推进干部有序交流,涵养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以全过程监管理念加强内部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十二个严禁”、防止接受请托违规办事等制度,经常性对标开展自我检视,层层落实管人带队责任。自上而下、稳妥有序推进全省各级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坚持向政协党组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做法,注重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11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清廉浙江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总的看,过去五年是“两个维护”深入人心的五年,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五年,是新风正气持续上扬的五年,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的五年,是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的五年,是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的五年。这些显著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这些成绩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十四届省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从政治监督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中一以贯之不够、持续深入不够,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从正风反腐看,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温床仍有较大能量,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还有突出表现,风腐交织、家族腐败、曲线敛财、官商勾结、设租寻租、小官大贪等腐败形态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特别是“一把手”腐败仍然易发多发。从责任传导看,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层层递减和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清廉浙江建设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不够扎实深入,部分行业和领域的监督还有短板、制度还有漏洞,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从自身建设看,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纪法双施、精准开展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等方面还有不足;内部监督约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不断学思践悟,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一)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原则。“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二)必须始终秉持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坚持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更加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自我革命、促进社会革命中的功能、价值、定位,全面强化斗争精神,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坚决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优化浙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必须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守的就是民心,守的就是江山。要主动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新诉求,把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统一起来,拿出更多群众有感、治理有效的举措,做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必须始终保持“三不”一体推进的强大政治定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深刻把握精髓要义,把准内在逻辑,打通内在联系,做到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功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取得清廉浙江建设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五)必须始终强化守正创新的高度政治自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是浙江的鲜明标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要主动扛起改革担当,全面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增强创造性张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不断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变革主动赢得工作主动、治理主动。

(六)必须始终恪守依纪依法的基本政治要求。监督执纪执法事关党的形象威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党员干部切身利益。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程序行权用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纪法和历史的检验。

三、工作建议

新征程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力量,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忠诚履职、不懈奋进。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自我革命战略定力,以提升政治监督精准度、“三不”一体推进融合度、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智慧度、政商关系亲清度为重点抓手,牵引带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中持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质效,高水平推动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为圆满完成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保障。

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进,“两个维护”全面扎根,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全方位巩固,“四风”和腐败问题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问题增量明显下降,检举控告量明显下降,行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相得益彰,全省域整体清廉程度持续提升,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持续提升,清廉浙江建设成为浙江全面从严治党的“金名片”。

(一)胸怀“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形成践行“两个维护”的引领性成果

把“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持续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和“魂”。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促进监督上的主动。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政治监督,闻令而动、令出纪随,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梳理盘点、动态跟踪问效,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浙江一贯到底、落到实处。始终对标对表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向“七个有之”问题亮剑,把政治上的“两面派”“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坚决清除出去,推动政治纪律进一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探索构建可量化、可检验的政治监督评价体系,让监督者更有责任和压力,让被监督者更有感知和触动,进一步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局面。

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高效推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要深刻把握推动共同富裕的战略和策略、目标和路径、长期和短期、系统和重点等辩证关系,聚焦“七个先行示范”任务落实,健全监督保障工作体系,推动强化政策供给、政策执行,以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保障共同富裕稳步先行。围绕更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好“蛋糕”,重点加强对经济稳进提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战略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创新形态、产业形态、企业形态、消费形态加快向有利于共同富裕转变,有力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围绕更有效分配切好分好“蛋糕”,重点加强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决策部署落细落地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急功近利、平均主义等问题,推动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缩小“三大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监督推动“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在浙江创造性落实、具体化落地。始终秉持“国之大者、下落一层、问题导向、闭环监督”的理念,在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自觉担责于身、挺纪在前。聚焦决策落地,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除险保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筹办等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浙江省域层面承载的使命,找准找实监督切入口和关键点,精准推动被监督对象正确认识大局、积极融入大局、有效服务大局。聚焦责任落地,对“躺平”不作为、“穿新鞋走老路”的严肃纠正,对政绩观不正确、不顾实际乱作为、造成新的风险隐患的坚决遏制,对措施“落空”、政策“睡觉”的跟进问责,更好打通“梗阻”、防范风险、促进发展。

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抓好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工作,推动“头雁”带“雁群”。用“五张责任清单”层层压紧监督责任,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清除监督“死角”、强化监督合力。用刚性制度约束用权行为,完善涉企资金补贴、政策兑现、项目审批、选人用人等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等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用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引导“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监督就是爱护,从而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

提升巡视巡察的统筹力、震慑力、推动力。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对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协助省委制定五年工作规划,更高质量推进新一届巡视巡察全覆盖。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对省直单位内部巡察的分类指导,提升对村(社区)巡察的实效,深化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有效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坚决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整改重点环节,建立质量管控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以巡视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拓展,持续提升抓整改、强党建、促发展的综合效果。

(二)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效能,形成深化腐败治理的战略性成果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必须持续保持严的力度,不断巩固严的氛围,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存量清除掉,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精准研判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政法、教育、医疗、国企、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地方各类平台公司资本运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性质变更、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等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紧盯“期权腐败”“影子腐败”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好用好行贿人信息库,完善信用惩戒、联合惩戒工作格局,形成精准打击行贿人员和不法企业的从严态势。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抓好追逃防逃追赃,扎实推进国企境外腐败治理。更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从严督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保证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

持续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是促进反腐败斗争从“抓他律”向“促自律”深化、从“治病症”向“去病根”深化的重要理念和路径。精准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年轻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闭环。精准把握“纪、法、罪”辩证统一关系,把反腐防线前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监督与支持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澄清正名制度化、跟踪回访常态化,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打击力度,不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环境。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形成新风正气不断充盈的系统性成果

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浙江堤坝。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键是要较真碰硬纠“四风”、久久为功树新风。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四风”腐败一起查,深刻把握风腐一体的本质特征和由风及腐的蜕变进程,重拳惩治易发多发的老问题,精准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深挖“风”后的“腐”、彻查“腐”里的“风”,严防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滋生滋长,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风成势。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重,大力弘扬新时代新风正气,分层级开展宣传教育、分行业完善制度机制、分领域推动移风易俗,在推动解决公务接待、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基层减负、厉行节约等方面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上取得更多治理成果,形成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老百姓痛点在哪里,正风肃纪反腐就要跟进到哪里。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深化运用部门联动、挂牌督办、开门治理、项目化管理等行之有效做法,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妨碍惠民富民安民政策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民生“奶酪”上动心眼、打主意、下黑手的行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让群众更加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紧跟形势发展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突出对乡镇(街道)、基层站所重点人员和村(社区)主职干部的监督,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强用好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更加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作用,推动新时代“后陈经验”在乡村振兴中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

(四)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重点,形成更高水平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全力推动打造浙江版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突破口和“先手棋”,以良好的政治环境涵养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坚持政商一体发力,把监督制约公权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严督促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斩断利用“一家两制”等搞利益输送的链条,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推动民营企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化清廉民企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使清廉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坚持亲清一体构建,既督促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想方设法为企业雪中送炭、纾困解难,又推动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优化设置省域层面资本“红绿灯”规则,更好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消极作用,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

全域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巩固拓展清廉建设先发优势,持续打响清廉建设品牌,打造清廉建设高地。完善共建共治格局,督促落实“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省上下同题共答。细化清廉建设颗粒度,迭代升级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体系,使清廉建设深度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面提升覆盖面、有效性。深化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拓展利用廉洁文化资源,创新廉洁文化供给方式,深化家教家风建设,全面提升廉洁文化浸润度,促使党员干部清廉素质持续提升、全社会清廉风气更好养成。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加强清廉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分类探索建立清廉浙江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责任可量化、进度可衡量、质效可考评。

(五)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改革,形成制度优势充分彰显的变革性成果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秉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的“气”和“劲”,以体制机制的集成变革、深度变革优化工作格局、提升治理效能。做深做细纵深推进的改革文章,分层分类抓好国企、高校、开发区(园区)、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派驻机构改革以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理顺体制,规范设置,科学授权,更好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做实做优贯通衔接的整合文章,更加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加强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以及“室”“组”“地”“企”“校”之间、“四项监督”之间的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深化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

数字赋能释放智慧监督新效能。坚持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监督理念、手段的系统性变革,向科技要实效,以数治促善治。加快“浙里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注重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监督要素整合,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推进大数据监督有效覆盖所有公权力,提升运用大数据探知、监测、消减行权异常和腐败问题的能力,构建数据高度归集、业务高度集成、监督高度协同、运行高度智能的新型监督机制,更加有效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检举举报平台迭代升级、功能优化,有效贯通纪检监察核心业务系统,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一体化水平。

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切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按法定职责办事、按法定权限履责、按法定程序办案,使每条线索处置、每个案件查办、每个问题定性都合规合纪合法。切实抓好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协作机制的贯彻执行,细化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等机制,全面提升法法衔接质效。切实抓好双重领导体制的贯彻执行,重点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六)淬炼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政治本色,形成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的示范性成果

砥砺过硬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全面提升理论修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健全完善“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理论、信念信仰、担当作为、境界操守等方面始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增强“以身许党许国”的使命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

锤炼过硬斗争本领。高素质队伍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监察官法,推进纪检监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持续抓好全员培训,以提升政治能力、把握执行政策能力、纪法双施双守能力、塑造变革能力等为重点,分层分类强化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和一线历练。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交流,优化队伍结构。持续深化调查研究,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趋势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做到精准施策施治。

锻造过硬纪律作风。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格教育管理干部,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防范廉政风险,教在日常,管在经常。严密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监管体系,更加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肃查处“灯下黑”,坚决清理门户,持续擦亮纪检监察铁军底色,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肩负全面从严治党新使命,迈向清廉浙江建设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知重负重、勇毅担当,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为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保障!

2022-06-29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4410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