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亮点①

突出改革导向,加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2021年2月,浙江全面启动数字化改革以来,积极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了全省公共数据、应用、组件、算力等政务数字资源集约建设、统筹配置和高质量供给,为数字化改革集智赋能。

当前,该平台也被纳入了地方法规。《条例》明确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建设规范,突破数字资源“条块分割”体制障碍,要求省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效流通和共享利用,促进省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编制公共数据目录190多万项,基于省公共数据平台,按照“因需归集、应归尽归”原则,已归集公共数据800多亿条,数据共享累计调用700多亿次,支撑保障省市县三级各类应用5000多个;全省共已开放数据集1.9万多个、数据59亿条。

同时,《条例》还进一步明确公共数据管理体制,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责、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的综合主管职责、各业务部门的专业管理职责,且围绕改善数据质量、提升数据有效性等方面,明确了数据标准化体系、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数据反馈补正等机制,为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2022-06-24 突出改革导向,加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46380.html 1 3 亮点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