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瑰丽的朱家尖岛,历史上曾隐居着一位著名的官员。这位官员就是南宋绍兴年间曾四劾秦桧的黄龟年。他隐居的地方当时叫马秦山(也叫马秦岛),在今朱家尖岛的东部。
黄龟年为什么会隐居马秦山?他在马秦山究竟隐居了多长时间?最终结果如何呢?这要从黄龟年与秦桧之间的隙怨说起。
四疏劾秦桧
黄龟年(1083—1145年),字德邵(一作德绍、德劭),号竹溪,福州永福(今福建永泰县)人。北宋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初任洺州司理参军,后转河北西路提举学士,被吕颐浩荐为太常博士。靖康元年(1126年)任吏部员外郎。黄龟年是主战派,他反对朝廷割让河北三镇(太原、中山、河间)与金国议和。南宋初,黄龟年任尚书屯田员外郎,建炎四年(1130年)年十二月任监察御史。绍兴二年(1132年)闰四月任左司员外郎,六月改任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宋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是人们熟知的大奸臣。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靖康元年(1126年),在金兵入侵问题上,朝廷主战派与议和派各不相让,秦桧提出介于主战与议和之间的四点建议,虽未被采纳,也得到重视,委以职方员外郎之职。后受命陪同肃王赵枢到金营,递交割让河北三镇文书,回来后被任命为殿中侍御史,升左司谏,不久升任御史中丞(从三品官),靖康二年(1127年)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建炎四年(1130年),已变节的秦桧从金国南归,得到高宗赵构的赏识,出任参知政事。绍兴元年(1131年)八月,秦桧任右相兼知枢密院事。
黄龟年与秦桧本无仇怨,但秦桧南归后的所作所为引起了黄龟年的强烈反感。而当时的左右相权力斗争也把黄龟年卷入到这场斗争的风尖浪口。
绍兴二年(1132年)五月,秦桧利用左相吕颐浩在外督兵之机奏设修政局,自为提举,下设参详官、侍从官、参议官、检讨官等,以讨论省费裕国、强兵自民为名,借以专权。七月,任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的黄龟年与右司员外郎刘棐也兼任修政局检讨官。就在此时,在外统兵打仗的左相吕颐浩班师归朝,策动一场驱逐秦桧及其党羽的斗争。八月,吕颐浩先把矛头指向秦桧亲信胡安国,然后任用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棐为右司谏,将矛头直指秦桧及其党羽。
对于黄龟年来说,弹劾秦桧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不成功就可能有杀身之祸,但黄龟年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了。一是因为他看不惯秦桧所作所为,认为秦桧类同历史上的王莽、董卓;二是因为殿中侍御史是“言官”,弹劾朝臣不避权威是其职责所在;三是有吕颐浩等主战派的支持,当时的舆论也不利于秦桧等主和派。
黄龟年第一次上疏弹劾秦桧,说他“营一己之私,不顾国家之急,刑赏以私用,爵禄以私授”,并举了两个实例来证明。第一件事是:秦桧的岳父王仲山原是抚州太守,金兵一来,他就亲自迎接,犒劳金兵。对这样一个被朝廷“除名编置”的叛国贼,秦桧一当上宰相就“奏令自便”。第二件事是:秦桧老婆的族亲王昴本只是个起居舍人,秦桧却一下就提拔他为中书舍人,连王昴自己都不敢接受,秦桧又授他为待制,怎么能胜任呢?这两个铁的事实证明秦桧是“徇姻娅之爱,而假人刑赏”,盗用皇帝的大权。
高宗迫于当时的舆论压力,见此奏章后就罢免秦桧宰相职,改授观文殿大学士(从二品官,一般授予退下来的宰相)、提举江州太平观。由于秦桧虽被罢相,仍身居高位,这并不是黄龟年所希望的最终结果,于是他第二次上疏弹劾秦桧,说他“啸群小而聚之朝廷,挈众枉而布之要路,公为朋比,以为己窃弄国柄之助”,这样“窃弄国柄”的“盗臣”却“以儒学最上之职名卑之,优游于琳馆,复听其自如”,怎么称得上惩恶呢?
第二次上疏还没得到高宗回音,黄龟年又上了第三章,说秦桧肆无忌惮,不仁不义,这样的人“安能容之而不正其罪乎”?并进一步揭露秦桧“厚貌深情,矫言伪行。进迫君臣之势,阳为面从;退恃朋比之奸,阴谋沮格”的奸诡本质。
由于黄龟年一再上疏弹劾,九月初高宗下诏免去秦桧一切官职。成立三个多月的修政局也被撤销。秦桧的党羽王唤、王昞、王守道也在黄龟年的弹劾下被免职。这时黄龟年又上了一章,希望高宗“涣发明诏,以桧潜慝隐恶暴白于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所以。破为臣怀奸之胆,庶朋比之风不复作”。
高宗采纳了黄龟年的意见,下诏张榜于朝堂,表示不再起用秦桧,以戒奸臣。黄龟年连续四次上疏弹劾秦桧,使秦桧此后一直怀恨于心。
避祸隐马秦
扳倒秦桧后,黄龟年的职务也很快得到提升,绍兴二年(1132年)十一月被任命为太常少卿,因修注官缺人而兼权(意为临时代理)起居郎,十二月任起居舍人,绍兴三年(1133年)二月为起居郎,五月试任中书舍人(正四品官)。九月初七,吕颐浩在殿中侍御史常同的弹劾下被罢相,成为黄龟年政治生涯的转折点。九月十八日,黄龟年试任给事中(正四品官)。殿中侍御史常同弹劾黄龟年“阴结大臣,致身要地”,又“交结诸将,趣操不正”,至九月二十一,仅任了三天给事中的黄龟年被罢职,只得了个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的闲职。
绍兴四年(1134年)十月,黄龟年的父亲黄选去世,葬于鄞县(今鄞州)。黄龟年与兄弟岳年迁居鄞县守孝。
随着抗金战事接连告捷,高宗怕徽、钦二帝生还,自己皇位不保,就于绍兴五年(1135年)二月起用秦桧为资政殿大学士,绍兴六年(1136年)五月任观文殿学士知温州,六月改知绍兴府,八月充醴泉观使兼侍读行宫留守,绍兴七年(1137年)正月任枢密使,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平章事,兼枢密使。
秦桧复出为相后,罢斥、残害主战派人物,对与他有隙仇的人更是不会放过。对于曾四次弹劾自己的黄龟年,秦桧当然很想报复,但他不知道黄龟年究竟在什么地方,要想抓把柄,难啊!
此时的黄龟年正同他的家人、兄弟岳年都避祸隐居在马秦山。
为父守孝三年期满,正值秦桧身居要职,深知秦桧本性的黄龟年知道秦桧肯定会对他报复,就想找个偏僻的地方隐居。马秦山是个海岛,与外界往来不便,消息闭塞,其东面即是一望无际的大洋,西面与沈家门有石牛港、顺母涂、普沈水道之隔,与昌国县治更是有不少距离。这个岛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田有地,风景秀丽,适合定居。马秦山应该是黄龟年曾经到过的印象深刻的地方,所以他才会选择这里作为隐居之处。
黄龟年第一次到马秦山的时间不明。也许是在建炎(1127—1130)年间他到舟山时就来过,宋《宝庆四明志·昌国县志》“九峰山吉祥院”条说“建炎初,给事中黄龟年施辟支佛牙”;也许是绍兴三年九月被贬后至绍兴四年十月父亲去世前的这段时间来过;也可能是来此隐居前才到这里踩了一下点;当然,也不排除有熟人介绍一来就定居的可能性。宋《乾道四明图经·昌国县》载“绍兴初”黄龟年到过梅岑山(今普陀山),并作《宝陀山观音赞》,这“绍兴初”究竟是哪一年也不明确。
黄龟年开始在马秦山隐居的时间应该在绍兴七年或八年,因为此前秦桧的职务还不足以对黄龟年的生命造成威胁,而黄龟年还要为父守孝,没有特殊情况不会离开鄞县来隐居。黄龟年隐居时的官衔为集英殿修撰(正六品)、提举江州太平观,是不用上班的闲职。
在马秦山,黄龟年交往最密的是碧云庵的马耆禅师。马耆禅师(1081—1156年)是山东莒县(当时属密州)人,俗姓李,七八岁的时候在沂州马耆山(今莒县与莒南之间)净居寺出家,法名为法宁。南宋绍兴初,因北方不太平,五十多岁的法宁航海至华亭青龙镇(今属上海市松江区),建净居寺。因他从马耆山来,人们尊称他为马耆禅师。马耆禅师后来到明州奉化雪窦山看望他的师傅妙空,之后又到马秦山建碧云庵修道。据元代释觉岸《释氏稽古略》载,马耆禅师“庵于补陀别峰,曰青山(今小保宁)”,这“青山”就是现在朱家尖的大青山。黄龟年和马耆禅师年龄相仿,兴趣相近,学识也都很广博,所以经常在一起赋诗论经,品题岩泉。《大德昌国州图志》选录了题在岩石上的一首诗,是马耆禅师、黄龟年、居士张光、黄岳年四人联句:“团团深锁碧烟笼(马),安隐禅居瑞气中(黄)。万顷沧浪终夜月(张居士光),更于何处觅天宫(黄承事岳年)”。黄龟年在诗中所说的“安隐”即指黄龟年与黄岳年两兄弟安隐在马秦山,“禅居”则是指马耆禅师等人在此修禅。两人很可能原本就认识,所以一个人到了马秦山之后,另一个人也到了马秦山。
落职离昌国
黄龟年和马耆禅师最终都离开了马秦山。他们的离开与一个人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个人就是时任明州知州的莫将。
《释氏稽古略》载,马耆禅师在建庵于“青山”后,“郡守莫将请主吉祥”。“郡守”即指知州,也称太守。查《宝庆四明志》莫将任明州知州时间:“绍兴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任,十四年十一月除提举江州太平观”。由此而推,莫将请马耆禅师去当九峰山吉祥院(在今舟山岛)住持的时间为绍兴十三年或十四年。
莫将(1180—1148年)字少虚,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因父亲是朝廷命官而得荫入仕,当了多年县官、小州官,绍兴七年(1137年)才进京当太府寺丞。莫将主张议和,得到高宗和秦桧的提拔、重用,并出使金国。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有促成“绍兴和议”之“功”的工部侍郎莫将暂代工部尚书一职,后又作为割地替罪羊被贬秩二等。绍兴十二年(1142年)十二月,莫将以敷文阁学士知明州。可以说,莫将是秦桧一党的。
绍兴十四年(1144年)正月,秦桧授意右司谏詹大方弹劾黄龟年。高宗遂罢免龟年官职,逐回福州老家。詹大方在劾章中说黄龟年“复出为恶,凌压百姓,干挠郡政,害及一方。”干挠谁的“郡政”?当然是莫将的“郡政”!詹大方敢这样捏造诬陷,应有莫将会替他圆谎的成分在内。而秦桧能得知黄龟年行踪,其消息来源最有可能出自明州知州莫将。《宋会要辑稿·职官》载:绍兴“十四年正月十五日,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黄龟年落职,令本贯福州居住。以臣僚言,龟年居明州昌国县,交结郡邑,夺绮霞寺山以为莽地,故有是命。”可见黄龟年落职前还在昌国县。翻舟山古志及有关史料,尚未发现有“绮霞寺山”的地名,“绮霞寺”估计是“吉祥寺”的音误。黄龟年虽居马秦山,但还是常常去吉祥院。据元袁桷(《延祐四明志》编纂者)《吉祥寺重修记》载,“绍兴中,给事中黄龟年以谠论忤时宰,避祸绝人事,侨居绝岛,独与方外交,每至寺中。”因为当时的吉祥院住持是天童宏智觉禅师的大弟子辉,而黄龟年在隐居前也常去天童寺,与天童寺僧交情匪浅,黄龟年还为已逝的普交禅师写过塔铭,名《天童山交禅师塔铭》。至于“夺绮霞寺山以为莽地”云云,应是莫将之类的地方官员的诬陷了。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莫将既然能知道马耆禅师在马秦山,也应会得知黄龟年在马秦山隐居。作为一位州官一般不会去干涉,而莫将请马耆禅师去任吉祥院的住持,也间接说明黄龟年与吉祥院的事情,是由他处理的。莫将也许是他在游吉祥院时遇到了黄龟年或是得知了黄龟年的消息,也许是他到马秦山拜访马耆禅师时遇到了黄龟年或得知了黄龟年在马秦山的消息,总之在绍兴十三年(1143年)的某一天,莫将知道了黄龟年的下落,而不久这消息就传到了秦桧的耳朵里。既然有了黄龟年的下落,身居宰相高位的秦桧想报复还不容易?奸滑的秦桧当然用不着自己出面,只是利用了一下右司谏詹大方,就让黄龟年落职并押回福州老家。
黄龟年为避秦桧祸在马秦山隐居了六七年,最终还是被秦桧知道,差人押回福州。
黄龟年让秦桧落职,秦桧也让黄龟年落职!从秦桧整人的惯用手段来看,这个结果还不算惨。
有意思的是,绍兴十五年(1145年)三月至六月,莫将在福州任知州,又成了黄龟年居住地的州官。不知是巧合还是秦桧的刻意安排?
黄龟年离开昌国后一年多就去世了。据福州有关方志称他落职罢归后,“寻卒于家,年六十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黄龟年卒于绍兴十五年八月十二;而据宁波地方志及有关族谱资料记载,黄龟年最后还是回到鄞县,绍兴十五年十二月初二卒于鄞县。
绍兴十八年(1148年),在九峰山吉祥院任住持的马耆禅师建大阁,将黄龟年施给吉祥院的“辟支佛牙”收藏在其中,并刻石以记。对于已经去世的老朋友,马耆禅师只能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表示对他的怀念。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死于自己的官邸。在其死后的第二年五月,朝廷给黄龟年家“致仕恩泽一名”。黄龟年的儿子黄衡因此入仕,后官至湖南提举。
关于黄龟年
黄龟年于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出生于福州永福麟峰,父亲黄选也是进士出身。黄龟年自小受到良好教育,文才出众。入仕后,吕颐浩认为他是奇才,对他青眼有加。他的永福老乡、同样在朝为官的吴元美,建岳宫三清殿宇后曾请黄龟年题梁,黄龟年不假思索就濡墨大书:“风马云龙俨百顺钩陈之卫,金枝玉叶拱万龄宸极之尊。”吴元美对其词语、书法由衷钦佩,回家对子侄们说:“此公不特词翰可敬,其才出人数等。”
黄龟年为人守信重义。他年轻时应乡举,县尉李朝旌见他人才出众,愿作引保,并订亲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黄龟年中进士后回乡,李朝旌已死。因李朝旌清贫,其家里没有积蓄,有人劝黄龟年另娶,黄龟年说:“吾已许诺而负之,何以自立!”遂娶李朝旌女儿为妻。宋朝有“任子恩例”,高官子侄可特享恩例入仕为官,黄龟年在朝为官时,并没有把恩例机会给自己的儿子,而是给了他的侄子,人们都赞扬他很重兄弟情义。
黄龟年素有报国之心,所以他能站出来揭露秦桧的奸恶本性。南宋淳佑年间的琼州刺史唐震称赞他“屡忤权奸,忠贞贯日,事君忧国,周之召弼。”黄龟年在《赠晋水师》的诗中说“报国共盟推毂志,五湖敢羡一舟轻?”可见他并不向往范蠡的隐居生活,隐居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的心中仍有报效国家的念头。
最后想就黄龟年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说几句:
一、很多人在写有关黄龟年的文章时引用了《延祐四明志》中的黄龟年传。《延祐四明志》所记资料有其独到之处,但也有不少谬误。现将其黄龟年传全文录于下:
“黄龟年,字德绍,其先福州人,后葬父于鄞,因家焉。举进士第。为殿中侍御史,与谏官刘棐论秦桧其行类莽、卓,特朝廷未之察。桧由是罢相。方是时,吕颐浩与桧交恶,龟年颐浩引荐,人咎其过。至桧再相,卒如龟年所言。龟年寓湖州,桧摭其过,押使回福州。后居昌国之马秦山,多为记文,与兄岳年同隐焉。山有石,面平五丈,与僧马耆、处士张光赋诗于碧云庵。桧死,龟年复居于鄞。”
“龟年寓湖州”之说最早见于宋岳珂的《金佗续编》:“桧复相,前日言官弹桧者刘棐已死,黄龟年居湖州,差人押归本贯福州,虽没不与遗泽。”但根据各种资料表明,绍兴十四年黄龟年落职“令本贯福州居住”前是隐居在昌国县马秦山,而不是湖州。“湖州”应是“明州”之误。由于引用了这个失误,结果又导致“后居昌国之马秦山”这样的时间颠倒。“桧死,龟年复居于鄞”的说法也没有其他资料可以证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有关族谱都记黄龟年死于绍兴十五年,宋史也载黄龟年“卒六十三”。也许黄龟年最后又居住在鄞县,但他应先于秦桧离世。《金佗续编》“虽没不与遗泽”的记载也证明黄龟年先卒。秦桧死后,朝廷才给黄龟年遗泽“致仕恩泽一名”。
二、宁波、舟山的地方志提到黄龟年都冠以“给事中”的职务称谓,事实上黄龟年只任命了三天的给事中就被罢免了。可能是因为黄龟年所任的最高职务是给事中,所以人们在习惯上尊称他为“黄给事”,而并不是说当时所任的官职是给事中。关于当时的官职名称、时间可参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宋会要辑稿·职官》,这都是以宋代史官记录的原始资料为基础编成的,时间准确到日期,其真实性、史料价值相对较高。
三、有黄氏宗谱称黄龟年是附马,绍兴十五年并未死,到了湖南渠阳,成为渠阳黄氏祖先。这实际上是后人牵强附会所致,已有人撰写《黄俊国并非御史黄龟年》一文,证据确凿,本文不再多议。
主要参考文献: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李心传撰。
《宋名臣言行录》,[宋]朱熹、李幼武撰。
《释氏稽古略》,[元]释觉岸撰。
《宋会要辑稿》,[清]徐松辑录。
《宋史》,[元]脱脱等撰。
《大德昌国州图志》,[元]冯福京等纂修。
《乾道四明图经》,[宋]张津等纂修。
《宝庆四明志》,[宋]罗浚等纂修。
《延祐四明志》,[元]袁桷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