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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一季度普陀区渔农村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舟山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文件精神,依据第三方考评单位2022年一季度全区9个镇、街道、管委会的61个渔农行政村(覆盖所属全部自然村)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评结果,经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复评工作小组及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会议复评确认,现将一季度考评情况通报。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2022-04-28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26530.html 1 3 关于2022年一季度普陀区渔农村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