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刘珈伶
通讯员 刘宇翔
“这是不是罂粟?大家看看,早上晨跑时在东港施家岙发现的……”近日,舟山一网友在本地论坛发了一条帖子,配了几张疑似罂粟的照片。
当天上午,东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帖后,立即前往施家岙走访核查。在一户人家房屋前的菜地里,民警看到了多株暗紫色的罂粟花。细细一数,共20株,有的已经开始结果。
得知民警在调查,50多岁的菜地主人缪女士满脸疑惑地赶过来。她说,这些“花”不是她种的,前段时间她种菜时就发现了它们,觉得挺好看,想作为花卉观赏,就没有拔掉。
民警明确告知缪女士,这些植株是罂粟花,是制作毒品的原材料。民警对缪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向她普及了禁毒知识。
“原来这么漂亮的花,这么危险!”缪女士主动将菜地里所有罂粟植株一一铲除。随后,民警将铲除的罂粟植株予以销毁。
据悉,私自种植罂粟,哪怕只种一株,也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在一律强制铲除的同时,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