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插班生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报名具体流程如何?
答: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件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拟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区内户籍。申请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由学生家长在手机中下载“浙里办”App,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登录“普陀区义教段新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插班生报名”——阅读“家长告知书”、“家长承诺书”——选择招生类型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录入 ;也可在6月份工作日期间到学区内学校进行申请。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可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3个工作日内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提出申请登记。如学校学额未满,首先安排户房合一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时间早的学生;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在插班当年8月15日以后确定各校插班录取名单,并由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拟插班其它街道(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准入条件及录取方式原则上参照城区学校。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拟插班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6月份工作日期间至7月31日(暑假期间可向学校值班教师咨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