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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8—2021年度普陀区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普委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通过逐级推荐评选,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现将拟表彰的2018—2021年度普陀区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陀区总工会)反映。

联系人:陈珍静

电话:3010638 3022676

邮箱:120848738@qq.com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601室

舟山市普陀区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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