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予晖
海天语 思
近日,个人所得税App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系统完成升级,“婴幼儿照护费用”选项正式上线。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精神,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可减个税,每名婴幼儿每月抵扣1000元。
2019年,我国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明确纳税人如果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房屋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六方面的费用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抵扣,从而给相关纳税人减轻了负担,增加了收入,彰显公共政策对教育、医疗、养老多方面的关怀。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进一步“扩容”。这种“扩容”,聚焦孩子养育,在政策设计上保持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3岁以上”学前教育费用和全日制学历教育费用相衔接,传递纾解生育焦虑的积极信号。
当前人口发展进入低生育阶段,育儿成本高、经济压力大成为影响一些年轻人不敢生、不愿生的主要原因。如在3岁以前的婴幼儿抚养阶段,不仅会有奶粉、尿不湿等刚性支出,还有一些家庭面临雇请保姆或辞职带娃现实难题,其照护成本并不会比孩子3岁上幼儿园后低。对这部分照护费用给予专项附加扣除,正是瞄准婴幼儿家庭的痛点、难点发力,让这些家庭有减税获得感,进而有利于提振家庭生育意愿。这是针对生育焦虑的“精准减负”。
我们要把这一减税政策宣传、指导、落实好,让政策应享尽享。同时还要关注那些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无法享受“减税红包”的人群,重点落实好鼓励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和多孩家庭入托减免政策,让政策的春风吹进育儿家庭和全民心中。
破解“生不起、养不起”焦虑,亟需更多务实举措。我们期待,像个税优惠这样的好政策越来越多、越来越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