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案例一 虚假宣传篇

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治疗功能

欺骗消费者被罚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因听说某品牌食用菌系列产品有降血压、提高免疫力等多种功效,遂花费2万余元多次购买,但服用一段时日后,实际效果与产品宣传的效果存在较大差距,且他感到身体不适。陈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是双方协商未果。陈先生遂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将该品牌的经营者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经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该系列产品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对产品的功能作治疗某种疾病的暗示与误导,属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组织多次调解,被诉人同意退款并赔偿投诉人4.5万元。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显然,案例中的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分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没有治疗功能,应理性消费,谨防推销陷阱。

2022-03-1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12212.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