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予晖
近日,区市场监管分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商场、文体用品商店、蛋糕店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纪念品、户外用品及毛绒或其他材质玩具、运动品等商品类别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让冬奥会特许商品销售火爆,特别是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体现了公众对于北京冬奥的热情和关心,更是实实在在的支持。
冬奥会吉祥物等与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载体和巨大无形资产。早在2002年,国家就制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等标志,均受法律保护。
在冬奥会持续成为关注热点、冬奥会标志深受追捧的当下,一些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问题不容忽视。比如,有的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一些与“冰墩墩”有关的产品,想趁机捞一把,已然涉嫌侵权;有的在商业营销或产品中加入“冰墩墩”形象来吸引消费者,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有的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违反公序良俗和《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对这些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
北京冬奥会已经闭幕,冬残奥会即将举行。可以说,这既是一场全民体育盛宴,也是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缩影。持续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让涉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自觉行动,这是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真正热爱,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尊重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