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梦倩 通讯员 蔡梦依)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舟山市应急管理局、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日前发布关于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普陀山镇;医院、学校周边50米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内;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周边150米内;广电、通讯、电力设施基地以及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周边100米内;山林地区。
我区限制燃放区域为:沈家门北起海天大道,南至沿海岸线,西起天吴隧道,东至半升洞沿海岸线范围内;东港北起武岭隧道——东港幼儿园,南至东港沿海岸线,西起天吴隧道——朱家尖大桥东港西段,东至东港沿海岸线范围内。
限制燃放时间要求:每年农历除夕、初一和十五,这三天允许24小时燃放。农历初二至十四期间,在限放区域内,每天6时至22时允许燃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值得注意的是,在环境空气严重污染,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发布大气重污染Ⅱ级及以上预警的情况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暂停集体性祭扫活动
本报讯(记者 刘珈伶 通讯员 胡茜茜)记者日前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暂停组织群众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避免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与此同时,禁止骨灰堂(塔)内祭扫(除2021年以来去世入葬的格位实行预约祭扫外)。各公墓单位向市民开放现场祭扫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并严格落实入口处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测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倡导“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和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可通过关注“舟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打开“民政微服”网络祭扫平台进行线上追思。现场祭扫时,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禁止在林地、墓区、骨灰堂等区域内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
需现场祭扫的市民,可拨打公墓或骨灰堂服务机构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骨灰堂预约祭扫登记须提前一天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