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傅乐 记者 胡晓)“远洋渔船从开航出海到入境回港的各个环节分别采取了哪些疫情防控措施?怎么按流程审批的?”“渔港码头的锚供船、载客小舢舨的停靠及船员上下如何管控?”针对远洋渔船及渔港码头的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督查,筑牢“海上+渔港”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据悉,全区现有远洋企业20家,远洋渔船363艘,在运营的载客小舢舨157艘,锚供船10艘,区渔港管理站所属的渔业码头47座。自远洋渔业船员入境隔离政策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接进远洋渔船571艘次,离船集中隔离1.3万余名船员。
以渔船管控为引线,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抽查了2个远洋渔业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并与区海洋与渔业局疫情防控负责人探讨海洋与渔业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监督了解,区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了属地动态排摸和区级精准比对“两条线”模式,精准掌握全区远洋渔船及船员动态信息。按照“受控、有序”原则,提前制订月度船舶回港计划、5天内到港船舶进港计划,逐级上报区、市调度工作专班。
“我们坚决落实船长负责制的海上疫情防控体系,全区所有远洋渔船以船为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作业全程落实船员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和记录、舱室通风和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渔政执法船艇在马峙锚地实施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该局相关负责人面对纪检监察组的询问回答道。
通过实地走访,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了区渔港管理站管理的3个码头,主要检查码头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管控状态,尤其对进出码头人员管理要求、登记情况、记录等进行检查,督促薄弱环节加强管控,全流程把好开航出海、海上搭靠、入境审批、抵港锚地、船员转运隔离、渔船卸货、渔船修理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关。
在沈家门渔港码头,纪检监察组督促码头相关负责人要加强港口卡点管控力度,严格管控沈家门港“小的士”、锚供船非法搭载远洋船员,未经批准严禁接送船员上岸和人员上船。在远洋企业,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企业防控工作组,落实专人专管,为所属渔船配备足量防护物资,加强对所属所有渔船(包括挂靠渔船)的从严管控、从严落实,及时掌握所属渔船动态和船员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从严从细落实海上疫情防控措施,坚决管住海上通道,织密织牢海上疫情防控网。”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