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新材料渔船建造”项目开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第三方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渔船进行造价评估(详见附件),现对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详情如下表:
我局将同步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7日),更多信息可登录www.putuo.gov.cn查看。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55059 0580-3023699
特此公示。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