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波 徐元杰 记者 郭杰)“我们村的庄稼地被野猪啃食,造成的损失可以获得赔偿吗?”日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舟山中心子公司接到一个特殊的出险电话。东港街道芦花村农户刚种下的庄稼地“突遭横祸”,地里种植的土豆、萝卜被下山寻食的野猪啃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接到求助电话后,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东港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认定,农户种植的土豆、萝卜等农作物受损面积约2亩,受损率约30%,根据相关理赔标准,受损农户收到了大型野生动物肇事理赔金共600元。
近年来,我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日益改善,数量和种类也随之增多,类似芦花村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为保障农户利益,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于今年10月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为全区相关农户先行投保4.2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普陀区大型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合作协议》,遭受财产损失的最高可赔付0.8万元,人身伤害最高赔付20万元,单起事件赔付上限350万元。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醒广大农户,如果遭到大型野生动物伤人或破坏农作物的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及时拍照取证,并向所在社区(村)反映,由社区(村)汇总上报所在街道、镇后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及时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鉴定,根据相关规定做出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