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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保护开发利用文章,我区定下时间表

三年摸清自然资源“家底”

本报讯(记者 李若茗 通讯员 徐元杰 张晓薇)森林绿地、海域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这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自然资源究竟属于谁?近日,作为全市试点项目的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前期调查等主体工作,项目成果计划本月底迎接市级验收。该项目今年7月启动至今,已逐步摸清桃花岛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内的自然资源“家底”。

根据摸底情况,桃花岛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除去海域部分)总面积806.99公顷,其中国有面积147.80公顷,集体面积590.42公顷(争议面积68.77公顷),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总面积726.13公顷。

据了解,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首次实践,我区以此次确权登记工作为起点,计划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针对辖区内重要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此印发了《舟山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三年实施确权登记计划清单包含: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这一自然保护地;大展河、凤舞河、芦花河、平地水库等九个水流单元;武岭湿地公园的湿地单元以及普陀区区域地方行使所有权的海域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指对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不同集体所有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

“落实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及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打好坚实基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有序完成全区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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