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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区里的部署,全区将于2021年10月—12月开始同步进行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12月13日为选举日。11月23日前公布选民名单;11月28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12月6日前协商、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

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2003年12月13日24时以前出生)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须经过选民登记方可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所在地登记;户籍在外地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

区、镇选举委员会已经分别划定了选举区、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并将应选代表名额分配到了各选区,选区划分结果和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已经公布。选民要在规定时间内(10月26日—11月22日)到选区指定的选民登记站登记。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应及时向选区工作组提出,予以更正。

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位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因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可查核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办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舟山市普陀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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