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晓 通讯员 傅纪波)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我区于10月29日起启动3~11岁儿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10月29日上午,记者在普陀医院临时方舱接种点看到,前来接种的学生以及陪同的家长全程佩戴口罩,按标识排队,整个过程有条不紊。
据了解,我区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基本实现应接尽接。目前,3~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北京科兴中维和武汉生物三个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共接种2剂。
据介绍,我区2万余名3~11岁人群将在11月中旬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12月中旬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在校在园学生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由各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非在校在园儿童可就近选择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孩子是否有禁忌症或过敏史。
3~11岁人群接种疫苗存在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冲突的问题,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当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出现冲突时,应当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新冠病毒疫苗在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后,可择期另行安排接种。
在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国内现已获批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的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水平与成人相近,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一过性发热和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一般反应。
接种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要陪同儿童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接种后,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