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出台

探索自贸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

为积极探寻文化和旅游产业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路径,努力推动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丰富自贸试验区文化内涵、优化自贸试验区旅游环境,加速推进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融合高新技术,汇聚国际文化和旅游专业人才,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引领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创新发展。

到2025年,建成较成熟的文化和旅游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布局并完成文化和旅游特色领域和新兴产业;浙江文化软实力和区域旅游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功能区、全球中高端文化和旅游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枢纽区,使浙江自贸试验区成为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时尚的引领者、世界知名的旅游度假和购物天堂。

(二)功能划分

自贸试验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与周边区域、开放平台联动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区”的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舟山片区,聚焦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

宁波片区,聚焦艺术品交易及贸易会展中心建设。

杭州片区,聚焦数字文化和旅游示范区建设。

金义片区,聚焦文化和旅游商品自由贸易中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以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为引领,以数字化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舟山、宁波、杭州、金义四个片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联动发展,重点推动四个片区在数字经济、产业融合、消费引领和营商环境四方面领域改革创新,为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方法。

(一) 创新载体,培育文化和游产业发展新业态

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推进国际邮轮港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外邮轮航线,推进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常态化运营。开辟从上海出发赴浙江舟山、洞头等沿海邮轮航线。加大与海事等部门协作,构建海上旅游运营平台。

构建文化艺术品国际交易平台。构筑以电子交易、仓储物流、信息服务为支撑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文化艺术品全产业链服务。建设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中心和文物鉴定修复中心,积极促进文物回流。

做大国际文化和旅游会展产业。引进境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入驻,建立国际会议会展申办联动机制。提升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高标准建设一批国际化的会展设施,大力发展品牌展会。

提升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工艺美术、演艺娱乐设备等传统、新兴文化产品制造业。开展高端旅游装备研制,发展旅游基础装备以及安全检测、设备维修等相关产业,创建文化或旅游装备制造业集聚区。

(二)数字赋能,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

发展文化和旅游数字经济。加快自贸试验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新兴业态。依托杭州亚运会全方位展示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建数字文化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

拓展文化和旅游数字贸易。引导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军企业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博览会、行业峰会。办好重要展会,加大特色文化产品、旅游资源的线上推广展示和交易,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数字贸易产业。

(三)动力变革,探索消费引领发展新模式

探索自贸试验区景区化建设。建设自贸试验区博物馆,创建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10个景区村(镇)。开辟5条自贸试验区旅游线路。完善自贸试验区景点双语导览、标识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建设。到2025年建成50家“诗画浙江·百县千碗”体验店(点)、80家等级民宿、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支持进口商品购物旅游。推进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拓展进口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进口商品购物旅游。争取杭州钱塘区“前店后仓”购物综合体、义乌市内免税店等建设。吸引境外游客以及消费回流,争取多开通国际航线。力争到2025年在自贸试验区设立20家以上保税店。

加快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扶持和引导相应的设计、生产、销售、金融和平台机构参与,建设定制服务平台,打造全链条的文创和旅游商品供应链,推出附加值高、辨识度高、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等文化和旅游商品。

丰富海岛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深度挖掘海洋海岛文化,积极推进海岛公园建设,舟山普陀、宁波北仑(梅山)创建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国际旅游岛。做大做强国际海岛旅游大会,建好跨境商品直销中心,带动跨境商品销售。培育海岛特色旅游消费集聚区。

(四)协同监管,优化便捷公平营商新环境

下放文化和旅游事项审批权限。深化文化和旅游行业“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创新,将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片区所在设区市的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探索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一件事”改革,重构业务流程。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证照分离”事项改革任务。

加强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红黑名单”管理机制。推进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地。支持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强化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服务。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数字文旅云谷等平台。引导文旅IP运营主体等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推动文化和旅游服务国际化。以院校为依托,组织文化和旅游系统管理人员和相关企业人才培训,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创新国际人才引、用、留、转机制,建立国际文化和旅游智库等平台,吸引全球高层次文化和旅游创意人才及团队来自贸试验区创业。

畅通境外旅游营销渠道。建立健全旅游外宣机制。搭建跨国界、跨地区的旅游营销网络。组织重点境外客源市场的旅行商和媒体考察踩线。开展数字化新媒体新技术营销。完善多语种的浙江旅游咨询官网建设。

三、支持举措

税费优惠。研究对达到一定退税销售规模的省内重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省级非遗名录相关商品制造商的支持举措。完善对文化和旅游产品的离境退税措施,扩大离境退税的范围。

旅行社开放。简化旅行社证照审批许可流程,争取在自贸试验区试行办理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探索一站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入境旅游便利:大力推进入境旅游便利化。积极实施长三角区域口岸签证通办和推广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供免签入境、口岸签证的双重便利和保障。做好杭州亚运会期间提供口岸签证便利的各项准备工作。

金融支持。推进文化和旅游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便利化。对跨境融资实施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业务扩面增量。

四、考核评价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

组建多部门联席会议与专家决策咨询机构,定期研究解决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工作。

相关片区要按照工作部署抓好改革试点任务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统计监测系统,定期统计分析。建立阶段性评估总结督查机制,形成强势推进的年度作战图。加强清单式闭环管理,把责任落实到相关片区、部门。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通报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保障

省级加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和对自贸试验区债券发行支持力度。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类政府债券等,用于推进自贸试验区的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

(四)强化考核激励

加强对自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省自贸办择优遴效果好的案例推广宣传,营造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整合创新资源要素,助力浙江成为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布局。

(来源:“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众号)

2021-10-26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出台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68723.html 1 3 探索自贸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