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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先生在东港某楼盘看中一套精装修预售房,刚交完购房定金,房子转头被高价易主

一市民状告开发商违约获法院支持

本报讯(舟山晚报记者 翁履平 通讯员 周洁 王文琪)市民牛先生在东港某楼盘看中了一套精装修的预售房,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付了20万元定金。谁知,次日这套房子竟被开发商以更高价格卖与他人。牛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男子看完房,交了20万定金

今年3月20日,市民牛先生经中介介绍,前往东港某楼盘售楼处看房。房子是精装修,牛先生看了挺满意,经与妻子商量后,决定买一套当婚房。

次日,牛先生再次前往该售楼处,认购了8幢5楼的一套售价为345万元的房产,当场将20万元购房定金汇入售楼处销售顾问安某提供的一个对公账户,并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在7天内与开发商舟山某置业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约定,开发商如在约定期限内将牛先生认购的房屋转售他人,则应向牛先生返还双倍定金。

不过,当时牛先生在协议书上签名确认时,并没有留意到上面没有盖开发商的公章。

次日得知,房子被更高价转售

3月22日,牛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销售总监的告知,说该房产不卖给他了。

“房子定金都交了,转头说不卖就不卖了?”牛先生顿时懵了,一打听才知道,开发商将这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对方的买价是355万元,比牛先生的买价多10万元。

开发商提出,补偿牛先生1万元。次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开发商单方面将20万元定金退还给了牛先生。

牛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普陀法院,要求开发商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返还双倍定金,即再支付20万元。

开发商找理由,拒返双倍定金

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返还双倍定金,则自己这一番转卖操作下来,反倒亏了10万元。

于是,开发商以“协议书没有盖公章”“销售顾问在售房过程中存在过错,违反了公司内部流程”等为由,称牛先生跟销售顾问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无效。

那么,牛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开发商将案涉房产出售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开发商转售行为违约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安某系开发商安排在楼盘售楼处的销售顾问,其向客户推销房屋、与客户确认购房的行为符合其身份,系代表开发商履行职责。牛先生作为普通购房客户,基于安某的身份和行为,根据安某的指引向其提供的对公账户支付了定金,应视为牛先生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定金。

法院认定,牛先生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合法有效,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成立。而开发商的转售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今年6月,普陀法院判决开发商依约赔偿牛先生20万元。

开发商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现已生效。

2021-10-20 牛先生在东港某楼盘看中一套精装修预售房,刚交完购房定金,房子转头被高价易主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67009.html 1 3 一市民状告开发商违约获法院支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