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公益放生活动现场
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陈英)日前,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普陀山检察室、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开展“送中华鲎回家”的公益放生活动。
今年8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执法人员开展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时,发现朱家尖某餐厅有三只疑似中华鲎的野生动物,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朱家尖派出所受案后立即立案侦查。
经鉴定,该鲎名为中华鲎,体由头胸部、腹部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头胸部和腹部均覆以弧形甲壳,外观呈瓢状,其中头胸部与腹部的甲壳之间有关节可作适当活动。头胸甲的腹面、口的周围有6对大型附肢,末端均呈螯状。中华鲎隶属于节肢动物门,肢口纲,剑尾目,鲎科,属于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为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依法将没收的中华鲎带到朱家尖海域放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