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责任,来自执法为民的理念;有一种使命,来自人民检察官的忠诚品格;有一种热忱,来自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正是凭着这种责任、使命和追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秉持变“被动”为“主动”的救助理念,主动与刑检部门沟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主动告知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实现应救尽救,努力实现“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救助效果。2020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已向8起案件中的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9万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暖的人文关怀。本文是其中的一个故事。
——题记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陈英
(一)
“检察官,法援律师的委托手续已办好,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给予的帮助,给了我坚持下来的信心。”电话头是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陈阳(化名),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帮助下,她正准备向家暴的丈夫提起民事诉讼。
陈阳和丈夫是半路夫妻。4年前,她带着儿子小明(化名)再婚了。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陈阳本以为跟儿子将会迎来新生活,现实却给她狠狠泼了一盆冷水。再婚后,丈夫一改当初的温柔贴心,常常因为日常琐事对她大呼小叫,甚至会对她大打出手。为了给儿子和初生的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她选择了忍耐。丈夫常常不回家,也不承担养育孩子的义务,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今年2月8日晚上11时,因为一点生活琐事,丈夫又开始找茬,陈阳与丈夫发生争吵,随后丈夫对陈阳拳打脚踢。此时,在房间睡觉的小明听见了母亲的呼喊声,他连忙起床,在房间找了一圈,拿了一个小榔头冲出房间。小明挡在母亲身前,想用小榔头抵御继父的拳头。12岁的他面对一个成年人,犹如螳臂当车,继父一把夺过小榔头,对着小明的头部击打数下。
案件发生后,小明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伤势较重。他被送往杭州进行开颅手术花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3万余元,继父及其家属一分未赔。
手术后,小明的身体一直时好时坏,常常头疼。为了照顾儿子和女儿,陈阳只能放弃工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小明后续仍需要定期复查。陈阳身边积蓄本就不多,医疗费中有部分钱款是向他人所借,一家人的生活顿时举步维艰。
(二)
“你好,我是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的检察官,我们了解到您儿子被故意伤害的情况,可能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您需要帮助吗?”今年5月,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从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了解到,这家人生活原本就比较困难,又因案件的发生致使生活雪上加霜,且受害人近期内得不到赔偿,便施援手主动为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5月14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寿利根接待了前来申请司法救助的陈阳。接访中,寿利根耐心询问了小明的身体状况、陈阳家庭存在的经济困难,倾听了她的诉求,认真审查了司法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针对小明的情况,我们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方式,在提供救助金的同时,也要关注好孩子的心理状态,要解决好生活上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小明一家走出生活困境。”寿利根检察长说道。
随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开展了救助线索核查,走访陈阳住处及其所在的社区,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同时走访被告人母亲住处,了解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赔偿能力,调取本案判决书、社区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可以提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三)
5月17日,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东海渔嫂监督员等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事实、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及救助理由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详细介绍了司法救助特别是未成年人重点救助等相关法律政策。各听证员通过认真听取介绍、现场提问,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进行评议,认为申请人小明是未成年人,因遭此厄运导致身体残疾,家中生活困难,还需进一步治疗,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予以救助,以解其燃眉之急。
“您在这里签个字,之后一万元的救助金会发放到您银行卡里,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我们,能帮的检察机关一定会帮你。”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积极为陈阳办理了救助金发放手续。
司法救助给了陈阳生活下去的信心,也给了她用法律保护家人的勇气。日前,她再次拨通了检察官的电话,“检察官,我想提起民事诉讼,不知道我的情况能不能请法援律师,想来想去只能找您来问问。”
接到电话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主动陪她去了一趟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详细咨询了申请法援律师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检察官,我可能是个不幸的人,遇见你们是我的幸运,我会带着这份幸运和儿子女儿好好生活。”陈阳再次打来电话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