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王文琪)“一段婚姻的结束,对你们来说虽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但对于小妍来说,是需要爸爸、妈妈更加悉心的爱护和关心的新的开始……”这段温情的话语来自区人民法院近日向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寄送的《法官寄语》。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调解离婚已有两年有余,女儿小妍由父亲抚养。但女方认为,男方忙于事业照顾不到女儿,女儿需要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便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本案承办法官袁承志征求孩子意见时,孩子表示愿意和父亲共同生活,但想和母亲多些日常接触。考虑到该案直接进行判决,社会效果欠佳。于是,袁承志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与他们进行沟通,最终女方表示尊重孩子意愿,申请撤诉。
结案后,为了更好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引导当事人学会宽容,互谅互商,给予孩子更好的关爱和成长环境,袁承志编写了《法官寄语》寄送给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