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若茗 通讯员 徐元杰)记者近日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获悉,目前普陀区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共有海岛743.5个(0.5个为舟山本岛),其中有居民海岛45.5个,占海岛总数6.1%;无居民海岛698个,占海岛总数93.9%。
据了解,该数据来源于2017年出台的《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以及第二次全国海域地名普查结果。“目前统计中‘海岛’的定义为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高潮位时露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老定义”,以往普陀区的海岛数量通行说法是455个。
根据海岛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中浙江省有居民海岛分布保护总体布局对我省住人岛进行了分门别类。其中普陀区有2个综合利用岛、11个港口物流岛、6个临港工业岛、1个清洁能源岛、18个滨海旅游岛、1个海洋科教岛和5个海洋生态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