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台风季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夏季是我区台风频发季节,台风过境的灾后污染,易造成食品的霉变和腐败。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台风季食品安全,区食药安办发布消费提醒如下:

(一)不食用被水浸泡的食品。遭到水淹的生鲜食品最好丢弃。罐头、利乐包(铝箔包)等食品,若有破损、锈蚀、膨罐等现象,不要食用。冰箱内的食物,若已遭水侵入或曾经停电,生鲜食品最好丢弃不用;未拆封的包装食品要小心检视,一旦破损,立刻丢弃。

(二)不食用被污染、变质的食品。加工前蔬菜水果要在清水中充分浸泡、清洗;不要食用过期的糕点,不要食用馊饭菜,不要食用发霉的米面,不要食用被水淹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动物肉品,不要食用因台风导致死亡的水产品。

(三)不食用未经煮熟的食品。凉拌菜、沙拉等食品在制作销售过程中易受污染,吃了易诱发疾病,尽量不要食用。不要误认为新鲜大蒜、蒜头、姜、辣椒、芥末等食品可以消毒杀菌,彻底烧熟煮透才是正确的消毒杀菌方法。

(四)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台风过后,温度迅速升高且湿度较大,食品及其原料容易受到致病菌污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在此特别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一是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滋生;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进行彻底地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三是要搞好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生熟分开,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四是对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产品等,要彻底加热后食用。

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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