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陈英
她坚毅、审慎、果敢,从检12年来秉持初心,凭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公诉席上用忠诚和热情书写着检察人的担当。她就是王琤,现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
热血铸检魂 扫黑除恶显担当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席卷开来。作为刑检部门的业务骨干,王琤不畏艰难,当仁不让地承担起办理大案要案的责任。在她的办公室里,常常堆满了上百本的案卷,要一本本一遍遍地认真看完研究案情,要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要撰写审查报告,要限期办结……困难程度难以想象。这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案件质量,王琤的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5+2”“白+黑”已是日常,她不知放弃了多少个节假日,夜以继日地审查案卷,分析论证,其中一个案件光审查报告就撰写了550余页近34万字。
2017年至2021年,王琤承办的多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先后被提起公诉,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窝藏、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60余人被判处刑罚,其中部分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最高获刑达有期徒刑十八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秩序,获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从“心”出发,守护“蔚蓝”
2014年,王琤开始负责区人民检察院新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在此后的3年内,王琤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在全市率先试点创新,出台了亲情会见、观护帮教、社会调查和“一站式”询问被侵害未成年人等若干工作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未成年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权益,并能有效地联合社会组织、学校、家庭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挽救。
“2015年,我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本案是因琐事引发的激情伤人案件,且被害人亦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案发后深刻悔罪,于是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积极帮教。”王琤回忆道,这是舟山市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此后的帮教期间,该未成年人顺利初中毕业并就读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名列前茅且在校表现优秀。帮教考察期结束后宣布不起诉的时候,该未成年人和他的母亲声泪俱下,感谢王琤的挽救和给予的机会,让他的人生没有因为一时冲动而陷入泥沼。
2020年,王琤在办理一起普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六周岁,却被雇佣于我区的某宾馆工作。此后在梳理近期办理的一系列案件后,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雇佣童工、部分酒吧等娱乐场所存在违规雇佣未成年人的问题。于是,王琤就此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对全区非法雇佣童工和违规雇佣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与教育。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较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