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普陀建县之后,开始贯彻落实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渔业是普陀的支柱产业,也是这次改造的先行站。1953年7月,蚂蚁岛长沙塘村成立渔业生产合作社,入社63户。1954年夏,渔业社迅速发展。8月,县委拟订《渔业生产合作社社章》下发试行。社员船网工具折价入社,统一使用,承包制度实行包产包分,超产奖励。秋季,渔业合作社发展至44个,入社9158户,占总渔户85.1%。1956年3月,蚂蚁岛乡高级渔业合作社成立。夏汛后,高级社发展至52个,入社渔民11411户,占总渔民98.3%,基本实现渔业合作化。高级社普遍推行“三包二奖赔”承包责任制,即包产量、成本、工分,超包产奖,完不成包产赔,节约成本奖,超耗成本赔。
农业方面,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同样进行得风风火火。1954年7月,舵岙试办红旗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自愿入社,土地入股,比例分红,社员出勤评工记分,按劳分配。至1955年底,普陀全县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到320个,13011户,占总农户73.5%。1956年1月,红旗初级社与另两社合并升级成立红旗高级生产合作社。9—10月,全县并社升高级社84个,入社18640户,占总农户92.7%;初级社26个,入社1299户,占总农户6.4%。至此,普陀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
再将镜头对准手工业。1956年,全县手工业社(组)发展至160个,其中合作社78个,合作小组82个;入社(组)职工4478人,占手工业人员总数97%,基本完成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走上集体化道路。
国营企业方面,建县前,普陀有国营和地方国营工业企业2家,职工25人;集体企业2家,职工18人;个体企业3082家,职工3717人。1953年冬,结合粮食统购统销,普陀对私营粮食加工企业实行加工订货的形式进行改造;1955年下半年对沈家门电厂等私营工业企业进行改造;1956年4月相继实行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普陀有全民企业7家,职工1197人,集体企业166家,职工4467人,个体企业162家,职工228人。
私营商业方面。解放初期随着国营商业的发展,部分行业的私营商店转经销、代销。1955年9月开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并改造成立一批公私合营商业企业和合作商店、经销代销店。公私合营后原私营店资财清产核资定息,私方人员妥善安排。至1956年底,普陀城乡已改造私商1296家、1745人,分别占总数的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