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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示

根据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履职评议对象4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方 娜 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汉明 区人民检察院六横检察室主任

张铁玲 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戴静达 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若您对以上检察官在履行职责、廉政建设等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580-6877182。

舟山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2021-06-24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29403.html 1 3 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