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璐瑶 通讯员 孙志勇)近日,我区出台《普陀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全覆盖考核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激发物业企业加大物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多元化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
“考核办法用分数直观、透明地体现了物业的工作成绩,向我们释放出一种信号,就是以实绩论英雄。”绿城物业舟山分公司浙能蓝庭项目经理任迪燕告诉记者,该《办法》的施行,对他们来说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鞭策,将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加业主满意度。
记者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区共有78个物业小区、961幢物业全覆盖住宅、50多个居民自治小区。该《办法》施行后,将常态化对全区(不含六横、普朱管委会)物业小区和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物业全覆盖(进行准物业化管理)居民小区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总分设置为100分,按照最终得分评定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4个等级。
根据奖励办法,考核等级良好及以上,且排名前30名的优秀物业小区将获得奖励。奖励资金基数3万元,其中考核优秀的奖励3万元,考核良好的奖励1.8万元。相关优秀小区中的优秀物业项目经理、优秀业委会及个人等也将获得相应奖励。
“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全覆盖居民小区也将根据考核结果得到奖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总排名前10名的小区,每个奖金基数为2万元,考核优秀的奖励2万元,考核良好的奖励1.2万元。在考核等级良好及以上的小区中评选优秀业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及优秀个人各10个(名),分别奖励1万元和5000元。此外,对管理有特色创新的小区、新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和有明显进步的小区也设立了奖项。
“如果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及以上物业小区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其管理的物业小区均不能享受资金奖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