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
近日,沈家门同济路上一辆轮胎全瘪、车身脏兮兮的黑色轿车被交警部门拖走,这是我市近期开展的“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一幕。该行动于6月启动,我区沈家路、新晨路等路段,以及“智慧停车”停车泊位、各居民小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为此次整治重点区域。
“僵尸车”在城市并不鲜见。无论是在路边、街区,还是在单位、小区,经常能看到一些落满灰尘、残旧破损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已成为一种新的城市垃圾。这些车辆长期停放不动,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挤占宝贵公共资源,妨碍交通出行,还存在自燃等安全风险,群众对此颇有意见。清理“僵尸车”,可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让城市交通更通畅,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
“僵尸车”问题由来已久,车主是主要原因。一些车主一旦认为车子使用、维修价值不高,或者认为违法多,处理起来不“合算”,就将车一弃了之,折射出这些人公德意识的缺失。但也有城市治理消极应对、监管脱节、放任自流的因素,变相助长了随意丢弃车辆的不良行为,以致成为影响城市文明和民众生活的一大顽疾。
有担当,“僵尸车”清理并非难事。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认为,从法律上讲,“僵尸车”属于个人财产,涉及物权,受法律保护,处理起来似乎很棘手。其实,这不应是迟缓推进工作的理由。当面对“僵尸车”给群众生活、公众出行带来种种不利时,有关部门有没有为民办事的坚定决心,是能否下定决心清理“僵尸车”、清理行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期一月的“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展现出的正是城市管理者爱民为民的担当和诚心。
化解累积起来的“僵尸车”问题,来一次专项整治很有必要,但根治“僵尸车”顽疾,最终还是需要实施长效治理。比如,对于“僵尸车”身份界定,应该科学定义、精准识别;对于汽车报废,应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变废为宝;对于治理模式,应该明确职责、发动群众,构建政府主动引导、部门通力协作、社区及市民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总之,只有建立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机制,才能随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让 “僵尸车”无处藏身,直至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