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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做实做细审查,前移节点防范措施,预防“纸面服刑”现象发生

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陈英)“李某双下肢功能障碍未达肢体瘫痪程度,拄双拐后能够行走,生活也能够自理,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日前,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出的意见被采纳,最终,李某被收监执行。

据了解,10年多前,李某因车祸导致双下肢截瘫,平时驾驶一辆残疾人专用汽车。2020年12月,李某与朋友一起饮酒后仍旧驾驶汽车上路,回家路上被普陀交警查获。经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07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李某被取保候审。

今年年初,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区人民法院委托医院进行病情诊断,诊断结果为李某双下肢不全瘫,双下肢功能重度障碍,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随后,区人民法院依法就是否对李某暂予监外执行向区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本案相关证据,询问了本案公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发现李某虽然双下肢残疾,但拄双拐后能够行走,甚至还能爬楼梯,生活也能够自理。之后,办案组又询问了鉴定医院诊断医生,发现诊断医生对李某进行病情诊断时未参考相关病历材料,也未使用仪器对李某的身体进行测量,仅凭简单检查并参考李某的残疾人证作出病情诊断,其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

为此,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联系了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在李某本人来院接受询问时,由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对李某的身体进行临床检验.检验后,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认为李某双下肢功能障碍未达肢体瘫痪程度,其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区人民检察院据此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对李某重新进行病情诊断的意见。

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又委托舟山医院重新对李某进行病情诊断。经诊断,李某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最终,李某被收押至普陀区看守所执行刑罚。李某入所服刑期间,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其身体情况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跟踪监督,未发现李某出现病情加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

近年来,为预防“纸面服刑”现象的发生,坚决守住司法底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做实做细审查,前移节点防范措施,防止“征求意见”审查走形式、走过场。

“我们着力打造专一化办案模式,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成立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专业办案组,由分管副检察长负责主办案件,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通过专案专办的模式实现办案效能最大化。”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克服办案期限短、案件专业性强等现实困难,采取案件分工办案与集体攻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案件审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强化实体审查,做到必询本案公诉阶段承办人、拟被暂予监外执行人、鉴定医院诊断医生,确保提请审查证据客观真实。

“对于病情诊断书超出市人民检察院法医知识范围的部分案件,办案组则通过咨询鉴定医院其他专家或其他医院专家的方式,对拟被暂予监外执行人的病情进行分析,提供更加权威、专业的诊断分析意见,助力办案组把好案件审查关。”该负责人说。

去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3件13人,其中发现2件2人的病情诊断书诊断结论有误,均向区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进行病情诊断的检察建议,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合法、公正,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2021-05-21 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做实做细审查,前移节点防范措施,预防“纸面服刑”现象发生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19844.html 1 3 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