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市民可在舟山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政策具体内容

本报讯(记者 梁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新政策: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新政策,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的,可在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两年内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加装电梯支付费用凭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区分中心业务科科长吴东航介绍,该项申请还可以直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操作。“除本人外,配偶及单位经办人也可代办。”

此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可分别提取截至电梯加装支付费用凭证时间点前公积金金额,且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分摊的加装费用。“随着近两年老城区的改造,居民对加装电梯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缓解居民压力,我们出台了这项新政策。市民可在舟山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政策具体内容或拨打12329咨询。”吴东航说。

2021-05-12 市民可在舟山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政策具体内容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17333.html 1 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