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四版

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发布创新成果评选规则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作情况及解读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据了解,济南每年组织一次制度创新成果评选,并根据创新成果层级、实施效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将制度创新成果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据介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正向激励,大体可分为四个步骤实施:一是建立制度创新项目库,由各创新主体围绕改革发展需要、企业和群众诉求,提出制度创新项目和方案;二是推进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协调推进创新项目实施,并及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创新成果和案例推荐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创新成果评选,每年组织一次制度创新成果评选,并根据创新成果层级、实施效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将制度创新成果评定为A、B、C三个等级,A类为被国务院或自贸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复制推广,B类为被国家部委复制推广,C类为被省级复制推广或在全市实施效果显著;四是按照成果等级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考核奖励、资金奖励和其他奖励三个方面,特别是拿出真金白银,对A、B、C三个等级制度创新成果所在单位和核心团队,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真正让改革创新者受尊重、快进步、得实惠。

为营造改革创新的宽松氛围,为改革创新者保驾护航,制定了容错免责机制。对大胆履职开展创新活动,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出现因无明确政策规定、缺乏可供借鉴经验、国家政策调整、受客观因素影响等七种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于阻挠、干扰和推诿扯皮影响改革创新的,给予追责问责。

(来源:“济南发布”公众号)

2021-05-11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16152.html 1 3 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发布创新成果评选规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