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可叶)4月13日,本报二版刊发《如此漠视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该严管》一文,报道了出现在东港海洲路众多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一幕。消息见报后,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次日,普陀交警大队东港中队民警就来到海洲路和晨辉街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行为进行整治。经调查,这些违法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为半升洞片区工地务工人员。为巩固整治成果,日前,交警来到工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从根本上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要开到非机动车道,不要闯红灯,戴好头盔……”当天,趁午休时间,普陀交警大队东港中队交警来到宝龙天地半升洞片区工地,面对面向工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发放交通安全传单和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帆布袋,叮嘱工人们要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非常危险。另外,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也属于违法行为,我们过来宣传一下,希望他们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普陀交警大队东港中队民警杨箫说。
“以后我们会遵守交通规则,开电动自行车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戴头盔,不闯红灯,以后都会遵守。交警的宣传活动对我们有好处。”工人们听后纷纷表示。“我们工地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这样面对面宣传,有利于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宝龙天地半升洞项目部现场管理张国强表示,此次交警深入工地宣传,犹如一场“及时雨”。
交通安全整治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希望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人员能改掉交通陋习,从而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同于路上设点整治,深入工地能更好地扩大宣传范围,也能更多地与工人们进行交流,加深其对交通法规的遵守度,不再出现类似将电动自行车开到机动车道上等违法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东港交警深入工地,强化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彰显细致的工作作风。他们的这种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值得点赞。
为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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