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励佳 通讯员 邱丹燕)“花100元保费享150万元保障”,最近,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定制了一款大病保险重要补充产品——“舟惠保”,它和其他商业健康保险有何不同?记者日前就此走访了区卫健局。
据了解,作为大病保险的重要补充,“舟惠保”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医保目录外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拓展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费用,有效减轻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相比其他商业健康保险,“舟惠保”在价格上十分亲民,第一年保费100元/人,可获得最高150万元的赔付保障。另外,投保“零门槛”,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疾病风险和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我区31万余名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均可投保。
“舟惠保”立足保大病、保重病原则,主要分为三项保障。
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2.5万元以上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按50%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药品材料费用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合理治疗所需的医保目录外、商保目录内的自费药品和部分材料费用,扣除1万元起付线后,按50%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市内定点药店部分高额自费药品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在舟山市内指定药店购买20种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扣除1万元起付线后,按50%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这20种自费药品当前包括可瑞达、艾弗沙等,基本都是癌症用药,药品种类将根据医保目录动态调整。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垫资、理赔跑腿”问题,“舟惠保”通过数据推送,实现产品赔付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另外,由于今年是“舟惠保”首年,启动时间较晚,缴纳时间至今年6月30日24时止,享受保障的时间是整个自然年度,即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投保的市民可以在支付宝搜索“舟惠保”或点击“市民中心—医保‘舟惠保’”,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舟惠保”了解具体政策并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