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王文琪)日前,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来了这样一位当事人:无法正常沟通、情绪激动,急需接待处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马利斌立即赶到,还没等马利斌开口,当事人就着急地朝他比划。“她是位聋哑人,我为如何与她交流犯了愁。”马利斌回忆道。
平复当事人情绪后,马利斌将她带到调解室。“我从她手里接过一张纸条、一本结婚证和一个户口本,从纸条上的只言片语,推断出她想离婚,可能还存在家暴。”马利斌用纸笔与当事人沟通,渐渐明白了当事人的诉求。原来,该当事人想离婚,因为她丈夫前两天又打她了,而她是从浙江永康嫁到舟山的,在这边无依无靠,凭她的能力,无力抚养快成年的孩子。
“当我问她住哪里,有何共同财产和其它诉求等问题时,她怎么都说不清楚。”得知当事人已经3天没吃饭了,马利斌连忙让同事准备水果、点心,自己则立即回到办公室,联系了当事人户口所在社区,了解到当事人丈夫也是聋哑人。考虑到他们的现状,马利斌赶紧和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区妇联和区残联工作人员,希望两家单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救助。
很快,区妇联回复称,他们已准备好庇护所,可以让当事人暂时居住过夜;区残联也反馈,次日便可安排手语老师来翻译;当事人丈夫的亲属也回复愿意次日带男方一起来中心参与调解。
次日,法官、妇联、残联、人民调解员、沈家门街道工作人员、手语翻译等10人的调解队伍正式组成。调解队伍成员通过手语翻译,充分了解双方的争议矛盾,并准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分别做调解工作。但因女方离婚态度坚决,未能调解和好。为此,调解队伍成员建议区妇联、区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女方必要的法律援助。之后,调解队伍成员多方打听到女方在永康的家人电话,将女方的相关情况告知其亲属,希望其家人予以更多关注。
“离婚案件立案时,我们按照规定对其予以缓交诉讼费。之后,我又和案件承办人交代了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前不久,双方经承办人庭前调解,和平离婚。”马利斌说, 作为立案庭法官,每天会接待不同类型的当事人,但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的情况很少,面对他们的诉求,法官们在维护好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会调动各方面资源来进一步保障他们的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