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琪蜜 通讯员 王清霞)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昨天上午,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传来喜讯:我区成功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2006年4月,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开启新的篇章。15年来,我区始终秉持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念、思路和方法,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法治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多年来,我区坚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实施审批受理无否决、执法监管无偏见、服务提升无止境“三个无”品牌行动,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同时创新行政执法普陀样板,提升行政案件办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推动职能转型,推进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为民服务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亮点,切实推动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提档升级,多方联动助力矛盾化解在一线,不断推进法律援助体系优化升级。
15年来,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践行“阳光执法”“智慧司法”新模式,全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稳步提升;创新普法模式,探索普法新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百姓被动普法到主动要求普法的转变;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海岛矛盾纠纷化解从“多头跑”“循环跑”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等,还获得了“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五星级示范单位”“2019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下一步,我区将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将法治建设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和政策措施实施的规范化水平,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具有普陀辨识度的法治品牌,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