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琼瑶
近期,展茅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内有人在泡制海马酒,怀疑海马是购买来的。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当事人朱某家中发现100多条海马制品。民警对朱某传唤调查。经查,去年11月份,朱某从其亲戚、从事捕鱼生产的周某处购买了1.5公斤海马制品。
民警随即传唤了周末。询问中,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海马制品的来源以及将其卖给朱某的犯罪事实。两人对违法买卖海马制品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有所耳闻,但因心存侥幸,被眼前的经济利益所驱使,仍然进行交易。
经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鉴定,涉案的海马制品为海马鱼,学名斑海马,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某、周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