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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要硬起来

□大力

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应某某提起公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法律就要硬起来!

案发当时,应某某正坐在从朱家尖开往沈家门的公交车上。坐过了站的他辱骂司机并要求下车,继而拿起装有衣物的塑料袋砸向按规定继续行驶的司机。司机当即停车报警,应某某随即被当场抓获。不知当时车厢内有没有掌声,大家应该为这位司机不胆怯、不容忍的果断处置点赞。手握方向盘的公交司机责任重大,面对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就应该坚决为全车乘客撑起法律保护伞。

辱骂甚至殴打公交司机,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我市曾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例。放眼全国看,因此导致的车毁人亡惨剧也并不鲜见。然而,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行径,只要未引发严重后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相当普遍。面对污言秽语、动手动脚,一些公交司机往往选择隐忍,而公交公司也多用“委屈奖”进行安抚。这种怕惹事、怕担当的软弱姿态,看似“文质彬彬”却在无形之中助长着暴戾之气,最终受损的远不止公交司机的权益,全车乘客以及无辜路人都有可能命悬一线。

法律硬起来,公共安全才会有可靠保障。《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妨害安全驾驶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表明了法律的严正立场。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安全的,应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定罪处罚,其法定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重罚之下必有畏者,相信应某某的前车之鉴必能成为更多人的后车之师。

徒法不足以自行。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才能真正成为公共安全的守护神。因各种小事与公交司机发生口角,甚至动辄拔拳相向,暴露出的是少数人法治观念淡薄、文明素养欠缺的短板。对此,法律要做规矩,公众也要零容忍。面对不法侵害,所有的司机都能当即停车、当即报警,所有的乘客都能见义勇为、主持公道,试看谁敢为非作歹。

2021-04-20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10939.html 1 3 法律就要硬起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