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卖“虚拟花园”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简之

明明是公共绿地,房产商却当作私家花园卖给一楼住户,上当受骗的夫妻俩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普陀法院一审判决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178万元及车位费1万元、利息11万余元。房地产公司提起上诉。最近,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8年1月初,这对夫妻以高于二楼同户型的房价,买下东港某楼盘一楼期房。夫妻俩还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楼花园使用协议》,明确“该楼一楼所属阳台外草坪花园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无产权)”。但交房时,夫妻俩发现一楼花园根本不是自家的,该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为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改造。

这起房产案件并不复杂,法院以案说法让人心服口服。双方关于一楼花园的约定,应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专属绿地审批及其他业主的同意下,向这对夫妻允诺公共绿地的专属使用权,致使该约定最终无法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对夫妻无法使用一楼花园,势必影响其对案涉房屋的整体评价和居住体验,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卖“虚拟花园”并非仅此一例,去年新城白鹭湾小区诸多一楼业主也有过类似遭遇。把公共绿地当私家花园卖,假如是房产商“真糊涂”,法院的判决足以起到警醒作用。怕就怕房产商“装糊涂”,果真如此,即使“虚拟花园”卖不成了,他们还会想出其他招数来谋取利益。

在与房产商的博弈中,缺乏专业知识和充分信息的购房者难免处于劣势,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主持公道、维权撑腰。法院判决只是兜底保障,只有行业监管更给力、依法惩戒更严厉,才能让房产商难以“装糊涂”,不敢“装糊涂”。

2021-04-14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09574.html 1 3 卖“虚拟花园”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