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庄玲娜 让每一起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

□记 者 俞怡至

通讯员 王文琪

今年是她进入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15个年头,也是她在践行初心、守护正义道路上继续前进的第15年。15年来,她以女性的细腻、温情和坚守,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铮铮誓言。她就是现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庄玲娜。

刑事法官,手持司法利剑,惩治奸邪犯罪。刚刚过去的3年,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5件109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顺利审结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三大帮”重大涉恶案件,被告人最高获刑18年,起到“判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区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这些荣誉的背后,少不了刑事审判庭的努力。

2017年8月,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王某恶势力集团犯罪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庄玲娜作为该案承办人,深知责任重大,她说:“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扫黑除恶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犯罪事实多,承办法官办案工作量也会随之增加。”那段时间,加班加点成了庄玲娜的工作常态,日均工作10小时以上,仔细查阅51册卷宗、审查250余项证据,认定犯罪事实近30起、撰写6万余字长达113页的判决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哪怕是嫌疑人的一句话。该案是舟山扫黑除恶初期影响最大的一起案件,将黑恶势力绳之以法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庄玲娜坚定地说。

2018年2月,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他8人各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王某等4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通过视频远程连接的方式开庭,庭审现场,王某在视频那一端向庄玲娜叫嚣威胁:“除非判我死刑,不然你给我等着!”

面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色人和事,刑事法官职责在身,容不得一丝柔软。“坚定地维护司法公正,是我值得奋斗一生的事业。10多年了,我还是会在办完每件案子后有成就感,还会为自己从事这份职业而感到光荣和自豪,并且笃定前行。”庄玲娜说。

这份源自本心的职业成就感,也将一直伴随这位坚硬又柔软的刑事女法官,在惩恶扬善的道路上继续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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