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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应成为新能源车使用示范区

□林上军

据3月24日《舟山日报》报道,全市第十一届惠民团车节上,2天卖出燃油小型汽车500余辆,而新能源汽车卖出数却不到10辆,占比只有2%左右。这一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区域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短板。

据悉,2018年,全市新能源小型车共上牌1035辆,2019年仅有258辆,去年上牌量为631辆。去年全市新能源大小型车辆加起来才754辆上牌,而全市机动车总上牌量为1.5万辆,新能源车仅占到其中5%。新能源车普及率不高,分析原因,除了行驶里程不够长等因素,充电不方便是一个重要原因。报道中提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不允许使用者装充电桩,可见生态环保意识、绿色发展意识有待加强。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政策力度还不够。在一些大城市,购买新能源车不但不限号,而且给予很多补贴。国内外一些海岛旅游胜地也把推广新能源车作为重要举措。如韩国济州岛早几年就提出“到2020年30%、2030年100%的电动车替换燃油车”的发展目标;海南省于2019年发布了“从2030年起禁售燃油车”通告,同时还发布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要行动。舟山要建设海上花园城市,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吸引更多人口前来游玩、定居,打生态环境牌是一个重要举措。无论是为了展示形象,还是为了市民健康;无论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还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推广新能源车必定是一个强有力的抓手。舟山在这方面应该走在前列,且应该成为智慧化应用新能源车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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