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一起典型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本案中卢某某等人系三人以上组成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并有预谋、有计划地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长期单独或结伙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卢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是市中院挂牌督办的舟山“三大帮”重大涉恶案件之一。2012年以来,卢某某、王某某及杨某分别以定海区芙蓉洲路某调剂行、新城街道新城商会大厦舟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等地为据点,长期盘踞在定海一带,为非作歹,危害社会,滋扰百姓,被当地百姓俗称为“三大帮”,即以卢某某为首的“河南帮”(新蔡分支)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某为首的“东北帮”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以杨某为首的“安徽帮”犯罪团伙。
今年,区人民院顺利审结了全部涉及“三大帮”的重大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信心和决心,真正做到了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