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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街道为村(社区)干部送“廉礼”

本报讯(记者 翁瑜霞 通讯员 胡波)日前,东港街道纪工委印制了《东港街道村(社区)小微权力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发放到各村(社区),给广大村(社区)干部送上今年第一份“廉礼”。

“2010年和2015年,葫芦村分2批建造了80座生态公墓,通过村民预定集资、借款筹资等方式自行实施,工程账目统一由村出纳管理收支,工程完工后现场三方结算,但两批公墓建设均未建立具体工程账目。”在去年7月20日至8月5日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东港街道葫芦村开展政治巡察期间发现了这一问题。

如何监督诸如此类的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有效防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针对基层监督中的难点,东港街道纪工委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印制了《手册》。该《手册》分为村(社区)干部履职相关规定和流程图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详细记录了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和30条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共设置了资产、财务、工程项目、人员聘用、党员发展、社会事务服务、印章管理、三务公开等23项,并绘制了23张工作流程图。

“印制下发《手册》,是让村(社区)干部在工作开展中能按章办理,按流程操作,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东港街道纪工委书记徐捷表示,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深化村(社区)“小微权力”管理规范运行工作,增强村(社区)干部的权责意识、为民意识,规范权力运行,从而助推“清廉东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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