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万物复苏,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细菌大量繁殖,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区食药安办发布春季河豚鱼食用消费警示。
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是一种有剧毒的鱼类,中毒后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出现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特提醒:
一是注意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提高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去除“吃河豚”的不良饮食习惯,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二是注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各类餐饮单位要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捕捞、不加工制作河豚鱼。
三是注意学习掌握基本的紧急救援措施,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泄,在等候送医时可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喉壁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舟山市普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