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是普陀人必备的年货,比如:谢年祭祀要有“利是头”(猪头)、条肉(猪肋肉)、公鸡、公鹅、大黄鱼、鮸鱼等,待客要有红烧肉、白片肉、鹅肉、鸡肉、羊肉及呛蟹、风鳗、吊带等。因此,农民们早在农历三四月份抓来“春猪”,养七八个月,成长为100公斤左右重的“过年猪”,在农历腊月廿十左右屠宰。猪头与内脏、猪脚为己用,大部分猪肉挑到街上销售。再杀几只自养的鸡、鹅之类的家禽。城镇居民则到街上店铺或农民处斩几斤猪肉,买几只家禽作送年祭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