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1年1月28日起正式启用“入舟人员申报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舟人员申报系统”二维码。(也可通过“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下方“入舟申报”栏目进入)
二、春节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3月8日)自省外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回农村地区的,需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提前申报。
三、上述人员需在抵舟后第一时间凭申报信息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舟返舟人员按相关政策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个人申报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虚假申报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80—12345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8日